各县区乒乓球协会、行业体协乒乓球分会,各乒乓球俱乐部、广大乒乓球爱好者: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强规范会员队伍管理,提升会员之间技术交流,确保我市乒乓球赛事有序开展,根据《宝鸡市乒乓球协会会员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乒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度会员年审及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工作
(一)、会员年审
1、根据市乒协《会员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每两年向市乒协交纳一次会员注册费,会员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凡于2014年底和2015年已注册的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均列为本次年审对象。
2、本次年审对已注册会员例行资格审核,会员需携带宝鸡市乒乓球协会《会员证》,按时到市乒协进行注册备案,进行2016-2017年度的盖章审验。
3、遗失《会员证》的会员需提供相关证件重新补办,未参加年审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市乒协将注销会员资格,不能参加市乒协年度举办的有关乒乓球比赛及活动。
(二)、年审要求
1、本年度会员年审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团体会员单位(含内部个人会员),采取统一集中办理的方式,以个人注册的会员,请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市乒协办理年审手续,请各协会和俱乐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年审工作。
2、各县区乒协、行业体协乒乓球分会,各乒乓球俱乐部及会员要高度重视会员年审工作,及时与市乒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会员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册工作
(一)、注册范围
1、各县区乒乓球协会、各行业体协乒乓球分会,各乒乓球俱乐部及其会员,全市乒乓球运动爱好者。
2、凡遵守宪法和《体育法》等法律,遵守宝鸡市乒乓球协会章程,宝鸡所辖市、县、区及驻宝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劳动者、学生、包括外来务工者均有会员注册登记资格。
(二)注册条件
1、热爱并关心宝鸡市乒乓球事业发展。
2、拥护并自觉遵守宝鸡市乒乓球协会章程。
3、持有宝鸡市所辖县区户口或属于常驻宝鸡人口。
(三)审批程序
1、团体会员,向市乒协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团体会员及内部个人会员注册登记表并交纳会费。
2、个人会员以个人身份注册登记,由个人向市乒协提出申请,同时填写个人会员注册登记表并交纳会费。
3、经市乒协审核批准,取得团体会员资格及内部个人会员同时取得市乒协团体及个人会员资格,以个人身份注册登记的会员,取得市乒协个人会员资格,办理有关会员手续。
4、新注册会员需提交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三、会费标准
1、凡年审及注册的团体会员协会(单位)每年100元,个人会员每人每年10元。
2、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注册费标准参照国家乒羽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时 间:2016年5月10日至5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地 点:市华厦老年大学509室(市乒协办公室)。
联系人:田老师 13892713908,李老师 18391705566。
宝鸡市乒乓球协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